法研所筆試

高點甄試研究所甄試/一般生口試訓練課
高點法律專班,書審,面試勝利計畫!7月開跑,帶你迎向上榜之路!

由於法研所在研究所甄試中幾乎沒有筆試科目,多數同學推甄和一般生考試會同時準備,尤其以研究所考試命題範圍廣泛,若參與高點的課程準備,就可以快速抓到各科目的重點精華,以下針對大學在校生如何同時準備學校課業與研究所考試來詳細介紹:

  1. 大三下3月到大四上9月期間:
    目前除台大法研所考科需考4科以上外,他校法研所僅需準備2-3科,考生可充分將補習的時間安排在此一時期,運用高點循環開課的服務,將應考組別之科目,充分上完1~2次,搭配課後複習,確保下次上課前能跟上進度。另外,研究所考試的準備方法重點之一,是閱讀該校出題老師所發表之期刊論文以及實務見解,應利用此一階段,將蒐集到的期刊論文與實務見解等資料,進行摘要整理。
  2. 10月到明年1月期間:
    除了對目標考科有一定的了解,這個階段主力在複習&題目演練,複習內容必須是全方位的,不可故意忽略某一部分。參加高點補習班的【法研所文章題庫班】加強作題訓練,並由老師閱卷提供專業答題建議,提升作題能力;以及搭配高點出版的【爭點解讀系列】 / 波斯納文化的【爭點即時通系列】,針對應考科目的爭點,深入理解學說或最新實務並作重點摘要筆記,反覆複習
  3. 1月到研究所考試開始期間:
    此時已經進入最後準備狀態,應參考高點出版的【法研所經典歷屆試題】熟悉各校經典題型及考古題,高點出版【解題書系列】 / 波斯納文化【學霸筆記書系列】強化各爭點的作提訓練。此外,高點提供【口試實戰模擬】,針對有口試需求的學校、組別由法研所學長姐個別化指導,了解自我與各系所近期有興趣的研究領域或主題,掌握口試高分技巧!

以下針對重點法律系所各科命題趨勢來做整理

民法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民法方面,可就財產法與身分法兩部分探討。財產法部分,原則上該年度教授之新文章同學都必須加以閱讀。身分法部分原則上會由郭振恭或黃詩淳教授出題,建議同學可抽空至台大旁聽,另外老師最新的文章也應加以留意。

政大

政大民法出題老師眾多,甚難猜題,不過若有心於政大財經法組與民法組的同學們,在大四務必要去旁聽楊淑文老師所開的契約法實例演習,楊老師於保證章節中具有獨到的見解(老師今年似乎沒有開這樣的課,而且現在老師應該是比較會出民訴的題目),就請同學盡心領會囉!101年的財產法考題多為傳統考點,在準備上仍以傳統爭點為主,但仍要注意老師近期所寫文章是否有特別關注之議題。另外,楊芳賢老師的題目很乍看很難,是因為會用冷門章節來包裝一些很基本的重要概念,答題時不用過於拘泥不會寫的冷門部分,點出核心並加以推論,大致分數可以到手,切忌在冷門概念部分纏鬥許久而偏廢了核心概念,分數會差很多(以102年政大民法第一題為例,在不能代法條的情況下看到整題都在考拍賣一定是讓人很沮喪的,但其實老師著重的爭點是「冒名行為」,簡單介紹一下學理上概念、和「代理」之差異、並據而推想當事人間關係,大概就 符合 老師的要求了。如果過度糾結於網路拍賣的特殊規定等等,反而會因為重點錯置而大失分 ) 至於王千維 老師的題目,看似爭點明確但卻大意不得,老師的題目其實在邏輯上十分精緻,如果只抓大爭點而放棄一些看似不重要的小細節,很容易發生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的遺憾。不過老師的題目不會在敘述上為難人,看到是什麼爭點就是什麼爭點,比較不用擔心有獨門暗器的問題。

北大
  1. 身分法的部分
    由往年的考古題可以發現,身分法的考題穩定的占了四分之一的比例,可以說是比例最高且最容易掌握的一部分,準備考試的同學千萬不可以在這個部分丟分。至於命題教授的部分,幾乎毫無例外皆是由徐慧怡老師命題,今年102年度亦不例外。惟值得附帶一提的是身分法另一大家學說的第三代傳人戴瑀如老師已經於99年度開始在台北大學專任,由於戴老師在身分法的領域相當鑽研,且已經定期在相關的期刊上發表文章,相信未來戴老師參與身分法命題的機會是相當高的,有志準備台北大學法研所的同學不可以忽略此一部分的發展。
  2. 債法的部分
    由於民事財產法的體系龐大,特別是債編的部分,台北大學可能出題的老師實在太多(郭玲惠老師、楊佳元老師、杜怡靜老師、向明恩老師、王怡蘋老師、游進發老師……),因此準備上,建議同學先以一本書主義為主,先熟悉從民總、債總、到債各之民法體系。切勿囫圇吞棗的未形成體系即記憶零散文章,否事倍功半。體系建立後,十分建議同學閱讀老師文章(如向明恩老師、杜怡静老師,王怡蘋老師皆持續有新大作 ) ,加深論理基礎,藉由文章可了解日前老師所專研的領域,再者,文章內容亦有出題可能(例如一零一年度之債法考題即出自向明恩老師文章),不可否認,亦有相當的投資報酬率。
  3. 物權的部分
    於100年度以前,皆為吳光明老師命題,吳老師出題風格多偏愛以新修法之相關問題,而以申論題方式呈現,如100年度即以遺失物拾得之修正為命題。惟須說明者,第101及102年度之物權考題,不同於以往著重修法評析之申論題,而係以實例題方式呈現,由命題風格及題目敘述以觀,應係出題教授已變動所致。台北大學教授物權課程者仍有蔡瑄庭老師、游進發老師、陳榮傳老師,三位老師亦有出題可能,且吳光明老師擔任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事務繁忙,換老師出題機率很大。故在準備物權上,建議不需再專研法律概念背誦之申論題,如同準備國考及其他法研所一般,以通說見解建立實例題的解題模式即可。
  4. 整體準備的部分
    最後強烈建議同學可以組成讀書會,敦請考試實力受肯定的學長姐指導,不斷反覆的從事實例題的演練,讓自己及早貫通債編體系。若係台北大學的同學,亦不妨旁聽債總、物權之案例演習課程,此課程偏向帶同學思考如何解題,不同於一般之授課方式,對於題目演練上有一定之效果。
東吳

有志報考民商法組的同學,在民法財產法方面,因重視解題,條文一定要熟悉,民法總則要多加注意考古題;身分法要留心老師的文章、期中、期末考題或共筆;東吳民法向來難料為誰命題,把握基本功為上策;物權,多固定為鄭冠宇老師所命題,除了留意老師文章外,新法及修正理由命題可能亦不容小覷;身分法,多固定為李玲玲老師所命題, 李老師見解多與林秀雄老師相同,故答題時除了點出爭議問題之外,建議以林老師之見解為主。

輔仁

財產法主要出題者應為劉春堂老師、蔡晶瑩老師、陳榮隆老師,劉春堂老師與蔡晶瑩老師較無個人獨特見解,建議以國考方式準備即可,作答時則沿用王澤鑑老師的請求權基礎論述。而陳榮隆老師則為物權的出題者,因陳老師同時亦為物權法修正委員之一,故寫物權的題目時,應從修正前之爭議寫到新修正物權法,陳老師的題目重複率也相當高,建議考生熟讀考古題。
身分法出題者必為林秀雄老師,林秀雄老師為身分法領域的權威,在其他研究所考試及國考寫到身分法題目時,也一定要寫到林秀雄老師的見解,所以對準備輔大的考生而言,林秀雄老師的見解反而不需特別準備。要注意的是,老師有很大的機率會考近期的文章,若想清楚掌握考點,建議蒐集並熟讀老師的近期文章。

文化

文化法研民法的準備訣竅在於「時間之分配」,考試時間相當緊湊,若有親屬計算題務必先算,這種送分題最後倉促算算錯了就有點慘,再來先解決民總及債總之請求權問題,最後再答債各法條題比較不容易出錯,畢竟再時間不夠之下,法條題法條寫下去分段簡述還是有相當多分數,相對的請求權關係題目須要相當充分說明解釋應好好分配時間為宜,這樣才能在各題均拿到基本分數,順利上榜。

中原

民法之準備可分為財產法和身分法:財產法方面的出題老師多半未著重於特殊見解,以通說見解答題即可,又吳姿慧老師以物權見長,若準備考時尚有餘力可選擇旁聽其相關課程。身分法部分, 李立如 老師所開親屬與繼承課程是旁聽之上選,如未能旁聽,則老師的上課筆記是準備考試於最後衝刺時的必備利器,望有志報考者多加注意。

東海

民法目前可能命題的老師,除了物權仍是溫豐文老師、親屬仍由簡良育老師命題外,其他題目多由年輕學者命題(如林恩瑋老師、許曉芬老師等),由於幾個可能命題的老師主要研究領域並非民法部分,所以應該不會有所謂的獨門暗器出現,但由於年輕老師會注重實務走向,所以盡可能在準備時多掌握近期的爭點及實務見解;至於物權的部分除了實務見解以外,也需注意溫豐文老師近期發表的相關文章,了解老師可能命題的方向。

中正
  1. 法律所:中正大學法學院共有兩個研究所,即法律學系暨研究所與財經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其中法律系研究所分有民事法組、刑事法組、公法組、勞動法與社會法以及國際法組等組別,就報考的組別來說,可說是選擇不少。在考科的準備方面,以大方向來說,中正大學法律所及財法所的老師基本上較無特殊之見解,考試作答上大部分以通說見解作答即可。但須注意者係為掌握老師近來研究的脈動,同學可特別留意各個老師於期刊論文上發表之文章,以達事半功倍之效果。或是藉由系上網頁、校內同學之幫忙蒐集各個老師期中、期末考之題目,加上歷屆考古題之演練,以事先熟悉老師的出題模式。尤其是曾品傑老師在校內教學平台裡債篇總論和各論之題庫,往往是中正研所(不分法研或財法)民法考題之難度邊界,如有練習,就不會害怕研所民法準備。
    在分科準備要領上,民法首重謝哲勝老師在物權領域中之見解,(身分法部分,中正已經不考故在此無須注意),以及楊宏暉老師於債總及債各的授課內容。商事法則須留意羅俊瑋老師之文章。最後,同學除須留意羅俊瑋老師及楊宏暉老師之學說及研究重心,其他新進老師的學術文章,亦應留意,方能面面俱到。
  2. 財法所:中正財法所的民法,係以財產法為主,不含身分法,原則上考題分布為總則、債權、物權,以往幾年的配分均以債權考題占大半,民總及物權則占另一半,準備時須參考考古題的配分,作為來年應考的依據。老師的出題模式,大多表現於各年中正財法所考古題或期中期末考,若能蒐集到上述考題,可大致了解老師出題模式,於研所考試較能充分掌握。至於答題時,大多財法所老師較少獨門暗器,只要依循通說及實務見解回答,定可取得一定分數。

值得一提,中正財法民法考題中,由曾品傑教授所命題的債權考題,特色是較複雜且子題較多,且其配分往往占考卷之一半,考試時需注意時間分配,以免有漏答或是時間不足之情形發生。

成大

基本上成大的民法教授並無特殊之獨門見解,只要言之成理,基本上都有不錯的分數。重要的是基礎觀念及底子要穩,考題大部分不會太刁難,但要注意時間分配。民總及債總要把王澤鑑老師的書看熟,債各建議可研讀邱聰智老師的民法債編各論。物權則因成大以物權為專門研究領域之教師,以往多以物權結合民總基本概念的綜合題型出題,然新進之陳思廷老師雖主要研究智財法領域亦對物權多有研究,故考生仍應就物權法共有、抵押權等基礎考點稍加研讀準備,尤其是一百學年度開始公法組獨立出題的民法考題,更需注意出現物權考題的可能性。

高大

高雄大學法律系民法考科,依據過往經驗,共分為三題,第一題通常為債編考點,或與總則編綜合命題;第二題為物權編;第三題則是身分法。題目並不會過於艱難,老師們目的在檢視考生對於民法各編傳統考點的熟悉度,不會考特殊見解,故以準備國考的方式進行,並熟悉近年高大考古題,對於順利考取將大有助益。

民訴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民訴部分,沈冠伶與許士宦教授近一年之文章一定要閱讀,兩位教授皆有出文章題之習慣。另外由於邱聯恭教授仍有出題可能,其最愛之爭點整理方法及92年新法條文同學也必須有所認知。面對複雜的邱派理論同學也不必太過驚慌,可閱讀口述講義序論部分以確實掌握其精神。另外,新通過之家事事件法有關之理論及制度亦請同學注意,未來恐有出題之機會!

政大

民事訴訟法在政大楊淑文老師與姜世明老師的捍衛下,民事訴訟法這門學科成為了能否踏進政大註冊就讀的關鍵所在。姜老師的準備方向上,除了將姜老師曾發表過的文章每一篇整理成完美擬答(這個做法尤其適用於證據法的部分)外,老師著作的《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上、下)》、《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上、下)》,每一個章節的開頭所附的題目,都是老師心中想要你解答的疑問,每一題都務必要練習一遍以上。如果還放不下心,就煩請每個星期跑一趟政大,旁聽姜老師於大四所開的民事訴訟法實例演習(這堂課老師今年也沒有開,而課程名稱很像的「民事訴訟實務演習」是外聘魏大喨法官來授課,完全不走考試路線,請注意!),老師超級冷面笑匠的功力絕對會讓你對他每個學說都刻骨銘心。另外,姜老師的教科書《民事訴訟法》今年出版了,想要掌握老師對民事訴訟法的整體見解,這本教科書可說是最佳選擇!楊老師的準備方向上就更明確了,想了解楊老師的學說,把他的共筆看完準沒錯!楊老師的考試重點多落在主體論和客體論,比較困難的是主體論的部分,老師對很多名詞的定義,和實務、通說不同,先把握住楊老師對某個名詞的解釋(例如「當事人適格」),再去理解老師的學說、操作,和與實務的差異(對實務操作的批評),這樣看到題目時才會比較知道老師到底要你寫的是什麼。如果行有餘力的話,來旁聽楊老師的民訴實例演習課程,助益也很大。不過,老師也不時會考些特殊見解以外的傳統爭點,只要論述清晰、邏輯正確,結論是否與老師相同倒不是問題。至於老師會考哪些非特殊見解的傳統議題,可以注意一下老師最近參與的研討會或文章,或許能有所提示。最後,許政賢老師也是常參與出題的老師。許老師有實務背景,考題重心也常偏重實務面,送達、停止等實務上重視的問題,都很有可能被老師拿來當作出題的靈感。許老師目前沒有什麼特殊見解,考出的題目以實物、通說處理即可,又因為老師有留學德國的經驗,如果實務上的問題我國學說並無定論的話,通常老師會考量德國學說的見解。另外,家事事件法今年首見於政大法研的題目中(台大今年沒有考!!!!!!)關於家事法的準備方式,姜老師出了一本 《家事事件法》的教科書,裡面有對家事法的介紹和老師的見解,要想準備家事法,這本書應該就夠了。至於考試方向的部分,則可把握由老師們在研討會和各大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如果擔心自己看書會遺漏或抓不到重點的話,也可旁聽由姜世明老師和許政賢老師合開的家事事件法,除了能一睹大師風采並快速掌握老師們的見解外,對於國考的準備也能更有頭緒!身分法:林秀雄老師應該不會出政大法研的身分法了。王海南老師、陳惠馨老師、劉宏恩老師都有可能命題。政大近年來的身分法都偏冷門申論題,完全不是以傳統的身分法準備方式可以應付。不過考題通常都與近來時事有關,要想特別準備政大的身分法,或許從報章雜誌上可以得到準備的方向。關於這類的申論題,目前有「修法議題」和「時事爭議」兩大類,準備方法上,前者可以多關注老師們的相關文章;後者則老師「可能」有相關文章,應著重外國立法例的整理比較。總之,政大的身分法考題會比較偏向法律制度面的探討。

北大

台北大學民事訴訟法科目,基本上準備方式相當類似國家考試,第一輪學習及往後於複習上,建議以喬律師所著的《民事訴訟法(Ⅰ、Ⅱ)》作為基礎,詳加熟讀貫徹一本書主義,主要是因為現在坊間能夠如此綜覽又詳盡的介紹民事訴訟法的書籍其實寥寥可數,而此一特色完全正對台北大學民事訴訟法試題的需求。  另外從考古題觀察可以發現期刊論文的重要性不容小覷,因此可能出題的老師包括姜炳俊老師、吳從周老師、張文郁老師在重要的期刊文獻上發表的文章,要準備台北大學的同學一定要花時間整理文章重點,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吳從周老師已經轉任他校專任,一百年度甚至未參與民事訴訟法考題的命題,往後命題老師的改變上同學也要特別注意,例如張文郁老師即聽聞已經在一百年度開始參與命題,另外一位值得注意的老師就是黃國昌老師,黃國昌老師上課層次清晰,講課內容帶有極大的批判性與思考價值,老師個人於重要期刊更是定期大量的發表文章,切入分析的角度也都相當值得學習,惟黃國昌老師已於一百零一年時暫且停課赴美研究,在出題方面的機會,應持保留態度。  準備技巧上,依然建議同學多找幾位同學組成讀書會,敦請考試實力受肯定的學長姐指導,多人分工整理期刊論文,否則老師那麼多、文獻那麼多,都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要全部閱讀理解並摘要,幾乎是不太可能的。另外組成讀書會的好處還有可以輪流旁聽錄音老師上課內容,也可免去舟車勞頓之苦,至於要旁聽哪位老師,依個人經驗,若自認對民訴的掌握度還不高的同學建議旁聽吳從周老師,若是對民訴各個議題皆有掌握的同學,建議可以旁聽黃國昌老師,讓自己在民訴的思考能力上更上一層樓。

國際私法: 從歷年台北大學出題方向看來,由於教授國際私法教授,如陳榮傳、林益山,皆為過去國家考試命題委員,故研究所題目偏向與國家考試結合,考題可分為三種類型:

  1. 可掌握型:近年國家考題的簡單改編,測驗學生考試能力。
  2. 基礎題型:基礎觀念型考題,測驗學生基礎國際私法思維。
  3. 期刊題型:由於出題教授仍不斷有國際私法新文章發表,故可由題目中看出此脈絡,測驗學生對於特定議題的理解能力。

簡言之,台北大學國際私法準備方向,實為過去國家考試申論題準備方向,對於歷年國家考題與新近期刊論文除須熟讀外,亦必須訓練解題能力方可。

東吳

有志報考民商法組的同學,民事訴訟法要把握傳統重點及考古題的訓練,東吳民事訴訟法師資老師多為法官兼任,故要把握傳統重點及考古題的訓練,此部分只要精讀喬律師所著之民事訴訟法二本即可掌握民事訴訟法大部份之重點。由於東吳專任民訴老師有限,委外出題機率頗高,同學們在準備本校老師見解之外,亦不能放過其他學校老師之見解,如姜世明老師。建議同學可多閱讀文章,除了幫助思考外,亦能模仿老師所用之詞句,對於分數將有大大提升。

輔仁

現在輔大民事訴訟法的授課老師有劉明生老師、劉初枝老師、張文郁老師,張文郁老師有較多個人的獨特見解,若沒有精讀其文章與課程者,較難達到老師的要求;而劉初枝老師則較平易近人,只須掌握學者與實務之爭議,以國考方向準備即可;至於劉明生老師雖未參與近幾年命題,但因其著作頗豐又已在研究所開課,未來出題機率將大大提升,建議可研讀老師出版的《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一書;較重要的是,駱永家老師雖未於輔大開課,但幾乎每年均會在輔大出題,駱老師的重點均為較傳統的學說爭議,對考生而言是容易掌握的。另外,輔大的民事訴訟法也常出現考古題,建議考生可將近年內的考題做過一次。

東海

東海的民事訴訟法考題一向注重實務見解的相關爭點,在民訴科目的準備上,考生不用特別鑽研少數學說,但若是屬於實務操作性法條,考生特別容易忽略的技術性規定,反而可能出現在考題中。另外,也常出現短短的題目,主要係針對概念性的考題,藉以測驗考生對於程序法效力、操作相關概念的清楚程度,考生應注意論述的技巧,有層次地表達。

成大

成大的命題方向較不同於北部學校的命題方向,著重於整體訴訟進行程序的個別考點,而不偏重於特殊學說的論理與分析,考生應就程序實際進行之方法與程序研讀清楚。建議可將成大的考古題整理抓出考試的命題重點。雖說命題方向較特別,但基本的必考題型仍要把握,成大民事訴訟法的教授亦較無獨門見解,因此觀念清楚言之成理是最重要的。另教授民事訴訟法的郭書琴教授同時亦教授身分法,因此建議同學注意一下民事訴訟之相關考題,並關注學界最新研究文章及議題。

商事法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商事法的準備上,所有老師近一年之文章同學最好都能加以閱讀。公司法部分建議同學借閱曾宛如老師上課講義加以閱讀,又課輔講義亦值得一念。保險法部分可參考汪信君老師所著之保險法。票據法的準備上可參考曾宛如老師上課筆記。(海商法於102年廢考,改考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是證券交易法的基礎,所以考生於準備時,應先充足準備公司法後,再行準備證券交易法。二者雖皆偏重記憶,然為減輕記憶之負擔,宜先充分理解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法理後,再於該法理下,記憶相關規範內容。另外,與民法、行政法不同的是,台大商法類科目(公司、票據、保險、海商、證交)出現文章題之可能性極大,考生應特別著重。
一本書的選擇上,兩科皆建議以高點程政大老師之講義為主即可。學說的準備,建議考生須特別閱讀台大曾宛如、王文宇老師之文章。曾宛如老師有許多別於通說實務之見解,而極容易於考題中出現,且該師改題容易「大刀闊斧」,考生不可不慎!

政大

政大商事法在準備上,同學除應掌握通說外,另要特別留意各科老師之年度重要文章。以公司法為例,詳讀劉連煜老師及林國全老師當年度文章,應可獲得不錯的分數;票據法朱德芳老師及顏玉明老師皆無獨門暗器,以通說準備,論理清楚即可;保險法應詳讀張冠群老師之文章及上課筆記,惟今年度因葉啟洲老師已經回國,保險法於103年度之出題空間尚有變動,葉啟洲老師亦有出題之可能,故其之見解亦須注意。
證券交易法目前由林國全及劉連煜兩位老師開課,但通常由劉連煜老師出題,在準備上只須以劉連煜老師所著「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為主,並藉由兩位老師近期所寫文章掌握老師所關注之議題即可。

北大
  • 商事法由各個小科組合而成,因此準備上時間的分配及相當重要,筆者建議可依照配分比例下去分配準備時間,以台北大學商事法考題來說,公司法的占分二分之一、保險法和票據法各占四分之一,準備的時間上也應該要按照這樣的比例下去準備,以下分就各個小科略作簡單的考情分析。
  • 公司法部分,幾乎固定會由劉連煜老師出題至少一題,準備上劉連煜老師個人著作「現代公司法」無論在國考還是研究所皆屬必讀的教科書,同學應該要確實掌握書本的內容,再搭配老師固定發表的期刊文章,仔細閱讀並整理摘要以便考前複習;另外其他三位開課的老師要準備台北大學的同學也不該忽略,包括林國彬老師、張心悌老師、陳彥良老師,三位新生代老師在公司法和證交法領域皆相當專精,其中陳彥良老師,似乎100年是有參與商事法考卷公司法部分的命題,但同學不用過度擔心,陳彥良老師上課係以劉連煜以及王文宇兩位老師的教課書交替使用,也比較沒有獨特見解,考前注意一下老師近期發表的文章,了解老師最近關注的議題即可。
  • 保險法部分,固定由江朝國老師出題,除非老師剛好出國研究(例如99年試題),否則幾乎毫無例外,而江朝國老師所著的「保險法基礎理論」,詳細介紹了大陸法系的保險法架構,建議同學應該要閱讀,另外江朝國老師也都會固定於重要期刊發表文章,因此文章考題的出現也不令人意外,同學也都應該要閱讀並整理摘要,若時間真的有空閒,江老師學識淵博,真的很有大師風範,講課內容真的會讓同學有如沐春風的感覺,學習到的不僅是保險法的知識,更是法學實力的提升,相當推薦同學去旁聽。
  • 票據法部分,較可能出題的老師應該仍是梁宇賢老師,但在學習票據法的過程上,筆者建議到不一定要以老師的著作為基礎教課書,彷間仍有許多不錯的參考書籍可供選擇,惟梁老師所出的試題幾乎在老師所著的票據法實例演習中皆可找到極度類似的試題,因此建議若有意要考台北大學的同學,考前花些時間將題目快速的瀏覽,若已經會回答的試題即可快速跳過,若有疑問再詳加閱讀即可。
  • 證券交易法方面,台北大學財經法組近年有新進老師,同學於準備考試時也應注意新老師之見解,證券交易法除通說外,因張心悌及陳彥良老師近年在北大開設相關課程,應留意兩位老師之上課筆記及文章。
東吳

東吳商事法,亦難預料出題老師,亦可能會委外出題,但商法是可速成的科目,建議同學多累積自己對於爭點之敏銳度,公司法及保險法須多看文章,熟悉實務見解及學者的看法,才不至於看見考題慌張,另外在保險法方面,劉宗榮老師雖已退休,但專任的林育廷老師所開設的保險法,其基本上沿著劉老師的見解,因此劉老師的大作新保險法仍值得參考;而票據法除了多做考古題,熟悉爭點之解題方式,王志誠老師及李欽賢老師的文章亦須多加注意。
證交法仍建議以劉連煜老師的書為主。因證交法爭議較為集中,故答題時可建議以美國法及我國法為出發,再以學說對於我國法批評為結論。而證交法可能會有相較於通說不同的見解,平時應多收集東吳老師的學說資料,如專任的洪秀芬老師,其留學國為德國,可適度加入其文章中德國法的見解,相信對於作答會有極大的幫助;莊永丞老師有其獨特見解,惟並不否定通說,可以通說解之亦可得基本分數。再者,私募這部分,對於特定人之定義為何,美國法又是如何分析,以及學說對於我國立法之批評應予以注意。另外內線交易部分,我國是否有內線交易抗辯之適用;利用職務關係獲悉消息之人的認定等部分亦逐漸受到學者討論。最後,證交法刑事責任的部分,也不可偏廢,102年度即以此命題。

輔仁

目前票據法、公司法均為李欽賢老師所出,老師對於公司法較無撰寫文章,不過老師對公司法除了關於累積投票制得否以假決議行之的議題外,較無個人獨特見解,所以大膽地以通說作結倒無妨;至於票據法則為老師研究較深之處,所以必要時應研讀老師的著作「票據法專題研究」,但因該書已絕版,故有興趣的同學可至輔大附近影印店購買票據法共筆。保險法可能由在校內開課的李欽賢老師或黃鈺凱老師所出,可向修課同學索取李老師上課共筆及黃老師上課講義研讀,證交法部分則多由郭大維老師或郭土木老師所出,而郭大維老師見解多與通說無太大不同,建議參考其在期刊發表的文章及至於郭土木老師則出身實務界,建議參考其一百年出版的「證券交易法論著選輯」。

東海

東海商法的題目大多中規中矩,多為傳統爭點,也沒有所謂的獨門暗器,由於考試未附有法條,相較於國考上的準備,宜多加注意法條題的出現,熟記法條;當年度較多討論的實務見解也可以多加留意。

中正
  1. 法研所:中正商事法考科,比照律師、司法官考試可分為四: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及保險法,老師的出題脈絡,大多表現於各年中正考古題或期中期末考,若能蒐集到上述考題,可清楚了解老師出題習性,於考試中較能充分掌握。由於商事法的議題每年層出不窮,除了傳統考點之掌握,新興考點也必須加以注意,建議由近年命題老師的文章了解出題發項,方能事半功倍。
  2. 財法所:中正財法所的商事法考科,可細分為三:公司法、票據法及保險法,配分方面,往年並非三科均等配分,公司法占約四成左右的分數,在準備各科中若依配分方向做準備,較能切中得分要領。老師的出題模式,大多表現於各年中正財法所考古題或期中期末考,若能蒐集到上述考題,可大致了解老師出題模式,於研所考試較能充分掌握。由於商事法的議題每年層出不窮,除了傳統考點之掌握,新興考點也必須加以注意,可由近年命題老師的文章窺見老師的研究方向。總和以上,除了中正專任老師外,須留意在大學部開課的狀況,當年度商事法各科的兼任老師,則有出題之可能,且中正法研所和財法所的商事法老師交叉支援命題亦屬常見。
成大

成大商法之準備,目前仍以傳統商法四科為主,尚未與國考同步有加考證券交易法之情形,考試題目多以基本概念問答題或變化實例題為主,建議考生應就各科傳統重點與考古題進行研讀與剖析,並隨時注意老師最新發表之學術文章,以利增快作答速度。海商法可另行參考許教授所撰寫之海商法教科書。

高大

高雄大學法律系商事法考科,依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共分為四題。整體而言,題目取向並不艱深,除非黃清溪老師參與命題外,否則並不會有特殊見解出現,凸顯考點並言簡意賅的表述,以準備國考的方式進行,傳統考點須有一定的把握度,且熟悉近年高大考古題,對於順利考取將大有助益。

刑法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台大的刑法處於百家爭鳴的情形,不論是黃榮堅老師、李茂生老師、以及其他老師所採取的德國通說見解,都非常值得研讀。如果行有餘力,旁聽老師所開設的課堂市最有助於了解其思維的方式,例如102年黃老師便將專題課討論之爭點入題,否則至少也該對專書、文章、講義等作完善的準備,惟自102年以後黃榮堅老師將退休,到時李老師的理論與德國通說所占比重應會增加,準備上必須多加注意。

除此之外,對於各家學說切忌混淆,應先分別研習以了解不同學說的內涵,熟悉之後再做比較,以免落入自相矛盾的處境,至於實務見解為何以及學說如何加以批評也應當加以理解,在準備上可嘗試開讀書會以及勤作考古題,強化對於題目與學說的熟悉度。一般來說,總則爭點較少,但變化的彈性大,需要反覆思考熟練,答題上宜作詳細論述;分則爭點較多,較易理解,需要用心熟記各要件,答題上宜對各種見解分析批判。

政大

許多人認為政大刑法組保護色彩濃厚,外校生不易進入就讀,,實則毋須如此悲觀,即便未能得知命題老師心中確切的立場,一份有爭點意識、層次分明、論述完整的試卷還是能取得不錯的分數,並且近年來亦有不少外校生順利通過筆試,甚至順利通過口試成功上榜,因此,只要多下功夫,相信上榜並非難事。

觀察近四年來政法法研所刑法組刑法考題,多以實例題為題型,偶有申論題之題型出現,至於命題題數則多為三到四題。

由於實例題較能測驗出學生學習刑法的爭點意識,刑法組的刑法考題多以實例題方式呈現,要求學生依據犯罪階層體系作答,並逐一討論題目中所涉及的刑法爭點。不過,偶爾會出現較偏向申論題的題型(例如陳志輝老師),對於這種申論題型務必要依據「起、承、轉、合」的答題方式有層次地作答,先點出問題的核心,次陳述實務與學說見解,尤其實務見解的掌握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功,再陳述教師獨特見解或對上述各項見解作分析批判,最後作總結。

最後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單純臚列實務與學說見解,在試卷上看不出考生有分析與批判問題的能力(大多數試卷皆係如此),或者完全缺乏論述能力或論述矛盾,都會獲得極為糟糕的分數,與其他考生間的分數差距也會明顯拉大!

北大

鄭逸哲老師近年來注重「一句到位」之答題方式,因此於做答時盡量妥善運用;而老師所發表的文章當然也是準備的範圍之一。此外,於今年的出題者還有曾淑瑜老師,曾老師並無太多特殊見解,所以把握通說即可。而於去年尚有蔡聖偉老師、徐育安老師加入北大,今年(102)蔡聖偉老師並未出題而由徐育安老師出題,因此於明年的刑法考試準備可能需要多加留意。

東吳

有志報考東吳刑法組的同學,目前徐育安及蔡聖偉皆已轉任北大專任師資,但東吳刑法以德派通說見解為主,由林東茂、彭美英及蕭宏宜老師擔任出題,只要掌握德派通說,仍可獲得不錯分數,可注意老師最近發表的文章或期中、期末考題,以獲取高分;此外強烈建議,若能蒐集老師期中、期末考古題,更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輔仁

基本上,刑法之準備方法原則上只要掌握好林山田、甘添貴、黃原盛老師之學說看法,並將其教科書上之爭點熟讀,即可獲得一定之分數。此外,因為靳老師近來已出版刑法總論之教科書,考生們若想在刑法衝高分數,建議在熟讀上述學說之看法後,再針對靳老師之特殊看法作為補充。必須特別說明者,因為輔大之刑法題目向來都出四題,但因考試時間短,所以考生們必須特別留意,避免有沒寫到的題目。

文化

由於近幾年多以謝庭晃老師與陳友峰老師兩人各出一題,由於題目篇幅均不小所以審題時必須相當仔細,陳老師之考題多以遍地開花之考點,用以測驗同學對於行為之敏感度,所以不可忽略。同學可以旁聽陳老師的刑法案例課程。而謝老師的考題,同學應當注意時間之調配,儘可能的多寫,基本上分數就不成問題。

中原

中原刑法主要由三位老師任教,除龔癸藝老師為兼任教師外,張天一老師及徐偉群老師均為專任。其中特別注意徐偉群老師雖然本身師承黃榮堅教授係採取二階犯罪階層體系,惟使用通說三階犯罪階層體系答題亦無不可,故有志報考者無須過度擔心。此外,另若能修習旁聽張天一老師所開設的刑法案例研習課程,俾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東海

以往年經驗觀察,每年固定出題者為高金桂老師,高老師對於刑法(尤其總則犯罪參與論、競合論)有深入研究,所撰文章亦帶有其個對人獨到見解,考生應多針對此部分練習準備。另外,張麗卿老師雖已至高雄大學任教,於東海仍兼有刑法、刑訴課程並持續參與出題,就老師所著教科書應有所研讀。

中正

刑法之準備上,除了基本之教科書如林山田老師的刑法總論、各罪論之閱讀外,因盧映潔老師有出版刑法分則教科書,且該書內容網羅許多實務判解及文獻意見,對於考生在準備刑法分則之各構成要件之解析與認識,亦多有幫助,當中之相關判解與概念也經常出現於該教科書內,是以,考生當要特別研讀該教科書;於文獻上,考生亦應多注意新進老師所發表之文章,例如:王正嘉老師、謝國欣老師以掌握考前重點。

成大

刑法的老師們均有其特別喜歡的領域,可由其當年度文章或是過往常出現題目中探究,欲考此所之考生切記需做其考古題目,此對於抓住老師喜歡的方向有很大的幫助。而近年成大有辦不少次府城刑事法論壇,常有刑法組老師報告,因而欲報考成大同學亦可抽空參加該研討會,進而老師所研究方向。

高大

在刑法的部分,黃常仁以及陳子平老師必定成為出題者,其中黃常仁老師留學德國,對於刑法上以逐漸發展出自己的體系,建議同學可以閱讀老師的《刑法總論──邏輯分析與體系論證》一書,相信更能掌握老師的思考脈絡;而陳子平老師留學日本,轉任高大前,在東吳大學任教多年,對於刑法上的影響力可說是非常深遠,自己對於刑法也有其一套體系,老師著有《刑法總則》一書,此本教科書內容精闢,其中在因果關係錯誤、未遂犯以及正犯與共犯一章,更是著力甚深,另外老師於2012年出版了《新聞刑法》一書,裡面的案例資料頗豐,今年高大法研的刑法更出現命題,應多加注意。最後,謝開平老師亦係出題老師之一其在期刊論文上,也已經累積不少著作,建議考生須多加留意。

刑訴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台大的刑事訴訟法應從留德學者與留美學者的見解分別出發,蓋其體系與對於個別問題的看法時常相去甚遠,切忌彼此混淆,也應並重不可偏廢任何一方,否則答題上很難得到老師青睞。台大老師不論是專書或是論文都非常的豐富,同學務必全部加以熟讀。

學習方向要勤作考古題,除了對於法條以及背後法理的理解外,也要知道實務的見解為何,另一方面,台大的老師對於比較法非常的重視,同學在研讀上也要去理解,學者是如何參考比較法的見解對於我國現行法上所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在答題上更需力求完整呈現其層次。

政大

刑事訴訟法同樣以專任開課教師為命題教師,由於近年政大刑訴課程多由何賴傑與楊雲驊兩位老師開課,因此刑訴考題均為兩題,由兩位老師參與命題。在考試題型部分,兩位老師有極不同之命題風格,何賴傑老師多以實例題命題,特色為題目相當長、爭點相當多;楊雲驊老師則可能以申論題、判決評析題或實例題命題。

北大

吳景芳老師若沒意外應該會是刑訴這一科的出題老師,老師的出題範圍常不脫離她上課講過的內容,老師多有其自己的見解,但在作答上以美日派實務為結論亦可。

應補充閱讀黃東熊老師與吳景芳老師與合著的刑事訴訟法論,另外,尚有鄭逸哲老師,因老師見解較為特殊,同學可以藉由其所發表的文章或最新著作,予以掌握其內容;此外尚有留美的李榮耕老師,但老師不堅持自己的學說,故若無法掌握美派見解,當以通說為主即可。

台北大學近年有許多新進之老師,同學於準備考試時也應注意新老師之見解,例如:李榮耕老師,民法組有戴瑀如老師,公法組有黃銘輝老師、張惠東老師,期中前二位老師皆有出題之經驗。

東吳

刑訴方面,刑訴出題以日派見解為主,雖然以往固定會命題的黃朝義老師,去年已轉任警大,但由於東吳大學專授刑事訴訟法的師資目前稍嫌不足,因此委外出題的可能性極大,而與東吳有深厚淵源的黃老師自然最合適的人選之一,故亦須多加留心。留日的黃老師對於刑事訴訟有一套獨到見解,故有特別準備之必要,黃老師所著《刑事訴訟法綠皮書》(二版)值得一讀,尤其第一頁到第三十九頁緒論部分,為黃老師對於刑事訴訟法之核心理念,若能掌握其精髓,將可考取不錯成績,建議熟讀。另外,高點法律電子報所出版「黃朝義老師的刑事訴訟法學說精要(上)(中)(下)」,亦為不錯入門捷徑,供考生參考。第二位為蕭宏宜老師,蕭老師專長刑法,惟仍不排除刑事訴訟法命題可能,如九十九年擔任刑法、刑訴兩卷之命題。刑訴部分,蕭老師並無特殊見解,但其特別注重考生對實務見解之理解,常以最新的實務見解最為命題的梗幹,因此對於實務上最新的動向,務須加以掌握並熟悉之。兼任之警察大學林裕順老師於100年亦有擔任刑事訴訟法兩題之命題,務必注意林老師考前一年所出相關文章,至於見解部分亦以日派通說見解作答即可。應特別留意為王乃彥老師已從真理大學轉任至東吳大學作為專任副教授,且擔任大學部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課程的授課老師,亦是極可能參與命題的人選之一。王老師上課以黃朝義老師刑事訴訟法課本為教課本,以日派通說解答即可。綜上,準備東吳的刑訴,必須熟悉黃朝義老師學說,並以黃老師學說及日派通說應答即可。

輔仁

黃朝義老師固定都會有參與輔大刑訴近年來之考題,建議考生必須完全熟讀黃老師的學說體系,考生們不妨旁聽黃老師在輔大、東吳之課程,相信必有一定收穫。另外,謝志鴻老師基本上對於德派、日派、美派體系都能接受,只要考生解題之邏輯體系一致,必有一定之分數。是以,輔大之刑訴準備方式,原則上都和國家考試之準備方向相同,無須花費太多時間準備。

東海

固定出題者為陳運財老師,老師的研究範圍廣泛且持續變化、更新,考生如能旁聽老師大學、研究所課程定有一定幫助,此外,閱讀老師文章與相關著作,亦屬準備東海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功。

中正

刑事訴訟法此一科目之準備上,因近幾年,中正刑事訴訟法此一考科中,均有出現類判決評析或案例評論之考題,因此,除基本教科書閱讀外,對於新興議題的研究與敏感度,亦應屬重要準備功夫之一。

成大

成大刑訴的打擊範圍,不若其他法研所集中在「強制處分與證據能力」章節,如101與102年度的考題,即涉及告訴、自訴、不利益變更禁止、上訴二三審此等,法研所非屬熱門之考點,考生切記不要忽略了這些章節的重要性,建議可多練習律師司法官的考古題,以增加答題的熟練度。

高大

張麗卿老師以及吳俊毅老師,在刑訴部分,兩位老師均會擔任出題者,並且,由於兩位老師對於刑法上亦有研究,因此有可能刑法、刑訴均擔任出題者,考生必須多加留意。張麗卿老師長期以來對於刑法、刑訴均有深厚的研究,並且都有出版教科書《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建議同學行有餘力,不妨加以閱讀。而吳俊毅老師,對於刑訴中辯護人的部分,已研究多年,又老師向來愛出文章題,故近一年之老師著作文章不可不注意!對於上述兩位老師的見解,不論是刑法或刑訴,考生均須特別留意以及準備。

行政法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行政法準備上,除了閱讀書籍外,建議旁聽實例演習或綜合研討等課程,可以幫助行政法的解題層次以及思考,同時也可以聽到一些關於老師的獨特看法。在各種行政行為,甚至行政訴訟、國賠等,台大老師有不少精闢見解以及對實務見解的回應,然而如同先前所說,台大法研所並無保護主義,老師著重論理過程大過於結果,故若真的不熟悉台大老師的獨特看法亦無妨。但仍可藉由閱讀文章及旁聽課程加以熟悉。

政大

在基礎能力養成方面,建議大家可以參考高點出版黃律師的《行政法(Ⅰ)、(Ⅱ)》,書中對於行政法的講解非常仔細,同時在閱讀時不忘與憲法互為連結。進階部分,有志考取政大法研所公法組的同學可旁聽主要出題老師的行政法課程或是行政法各論的課程。近年政大行政法的出題者為詹鎮榮老師、劉宗德老師及董保城老師,而於一百年又有留學法國的吳秦雯老師。三位老師對於行政法總論都有深入了解,因而考生不應有投機心態,應將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國家賠償法與地方自治法完整讀過,各法規之間相互連結也應清楚了解。此外,更可進一步閱讀詹老師對於經濟行政法領域的文章及劉老師對於日本法及台灣行政法之比較法研究之文章,相信可以獲得更佳的成績。在吳秦雯老師加入政大後,吳秦雯老師之文章多從法國介紹諸種法律制度,而與我國制度相互對照,考生亦應多加參考。

北大

行政法準備上,建議考生可以旁聽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的課程,以了解出題老師的相關見解。台北大學最近專精於公法的留學歸國老師有黃銘輝老師與張惠東老師。黃銘輝老師留學美國,其於台北大學亦有開設憲法與行政法課程。張惠東老師教授行政法與法國法,考生們需注意,法國行政法與德國行政法在體系上之不同。除了旁聽相關課程外,行政法常結合時事出題,考生亦須留意老師的相關文章。

東吳

有關行政法的命題,通常是由洪家殷老師、林三欽老師以及程明修老師來命題。但值得注意的是,學校近年來在命題的習慣上也越來越傾向讓如范文清教授、胡博硯教授等較新進的老師出題,這幾已屬確定的事實,而雖未來亦仍有可能有委外出題的機會,但已應屬少見。在考試範圍上,本校老師並不局限於某個特定領域的考點,縱觀歷屆考題,從行政程序、行政爭訟、地方自治、行政組織等皆在其出題範圍,學生們宜做全面性的了解,而不應偏食偏重於實體法上。而以上老師的命題其實都很平易近人,也就是說有把通說見解寫出即可,但若能在考題上發現關於老師論著上所提及的看法或爭點並且進而寫出,應能獲得更好之成果。各位老師所關注之法律領域與問題意識均各有不同,可謂百花齊放,如對照歷屆試題後即應可發現,每隔幾年皆有些許老師文章題的影子出現,應加以準備。

輔仁

在輔大的考試上,歷年考古題的練習將會顯得十分重要,許多的題型與爭點,都有集中於特定領域或範圍出題的跡象,且老師的研究領域或所關心的法律議題,均可從歷屆試題內予以掌握。故有志報考的同學,應多練習歷年的考古題,一方面除了訓練自己如何在短時間內多題目時如何迅速的找出爭點與解題速度外,二方面也是藉此熟悉並且掌握問題意識,瞭解老師的命題習慣,相信將會對考試上幫助甚大。其中,吳志光老師之主要學術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國際人權法及歐洲聯盟法,憲法方面,老師較偏重國家組織(尤其權力分立)及基本權中的「參政權」,凡舉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等,均為其研究範圍,而其中又以「公民投票」制度之爭議與法律議題涉獵最深,須多加留意。行政法方面,老師出題多為實例題而少有申論,且多為配合時事脈動發展所出,故新近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之決議學生均應多加留意。

東海

主要出題者為黃啟禎老師,黃老師對於憲法與行政法皆有涉獵,課程教授以行政法為主,研究廣泛,近年議題偏向交通、環境行政,但基本行政法概念亦常成為考試內容,故考生就本科之準備應按部就班,穩紮穩打。

中正
  • 【法研所】法研所主要將重點置於掌握各該行政作用以及行政爭訟之內容,但其他行政組織、公務員法或者地方自治仍不可偏廢。念書時須注意先掌握基本盤,弄懂最基本之教科書或參考書之內容,並配合相關學理見解以及實務見解(尤其是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另外如同憲法一樣,之後複習時則針對命題老師之文章做重點整理,特別是其特殊見解及近年之研究方向。
  • 【財法所】對財法所而言,行政法在以往100年以前財法所即為考科之一,已累積相當多考古題,可從考古題了解命題老師的出題模式,而行政法財法所兩位老師,有相當多的文章或教科書,如有志報考財稅法組的同學,請將財稅法組老師的論著有一定的熟悉度,準備此科定能得心應手。
成大

行政法的部分,則以蔡志方老師及王毓正老師為主要出題者,然新進之許登科老師因教授大學部行政法之課程,日後亦有出題之可能。行政法考題之特色在於老師多結合作用法與救濟法或行政法總論與各論部分,相關時事亦是老師出題之題材。除蔡志方老師於行政救濟法有特殊見解外,其他皆無獨特之看法,只要答題掌握爭點、邏輯一貫即可。德文:近年考題大致分為兩大部分,第一大題為單字部分的德翻中,第二大題為句子部分的德翻中。其中,德文出題的方向主要以公法德文為主,因此,想要利用外語獲得加分機會的考生,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

高大

就高雄大學法律學院而言,其公法老師散布在法律系、財法系與政法系,各個老師均有其專長,且又由於三系均有公法老師,故通常均由各系之老師對於其所任職的系別之法研所題目作命題,惟由於財法系研究所並無招考公法組的學生,故任教於財法系的公法老師,亦有可能參與法律系或政法系研究所之命題。不過,在大部分的情形而言,還是以有在招考系別任教的老師為主要命題者。是以,理論上於準備法律系公法組與政法系公法組,其準備方向仍有差別,以法律系之公法組為例,其行政法考科主要以陳正根老師與紀鎮清老師為主要之命題者,其命題分配,近年來多以各兩題為準。故而應對於兩位老師的專長作調查後再準備考試將事半功倍。惟從近年來的考題中可以發現,高雄大學法律系行政法考科,老師們仍偏向傳統考題,故其實準備方向可以與律師司法官相同,以考古題的練習為主,較少出現過於獨門的見解。若有非上不可的決心者,可以蒐集兩位老師平常於校內期中與期末考的考題,有時將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憲法

學校 命題趨勢
台大

準備上,除了閱讀書籍以外,如果基礎不好的同學,可以旁聽憲法課作為補充。釋字解釋文或理由書對於憲法這一科不能說不重要,背釋字是一定要的,把重要的釋字放在腦海,對考是絕對有幫助,但重點仍然應擺在自己的論理過程,只要言之成理,基本上都會有一定的分數。切記不應執著於默背而無自己的論理。當然閱讀老師文章,以切合老師看法的方式回答問題,一定多少會加深老師的印象分數,可多將文中的理由用來加深自己的論述內容。

政大

公法類科的考試多給人較為靈活,摸不著邊際的感覺,憲法相較於行政法更是如此,因而基礎實力的養成可說是更為重要。因為基本功做得好,不但是學習進階知識的基礎,同時也是考試時遇到不清楚老師想問什麼,想要學生寫出什麼答案時,仍能在考場上以四平八穩的法學思維與論證邏輯得到相當分數的關鍵。因而建議想考公法組的同學,至少給自己完整一年的時間準備考試,前半年主要以補習班重點整理的書籍及講義為基礎,將憲法所有的爭議點讀過一遍,了解考點所在,同時也透過閱讀的過程逐步訓練自己公法學習思維。在這階段,考生可參考高點賀祥宏老師的《中華民國憲法》。同時,考生也應培養閱讀司法院解釋的習慣,同學可自行至司法院網站查詢,至少將重要釋字的主文及理由書看過,並練習整理爭點。

在後半年的時間,可將時間空下來旁聽主要出題老師的課程,若時間不允許,至少要將該年度及前一年度老師發表的文章都看過一遍,並做簡單的重點整理筆記。以政大法研所公法組而言,近年來憲法的出題者主要為廖元豪老師、劉定基老師及董保城老師,前二位老師留學美國,對於憲法中的基本權部分有很深的研究,此部分考生應多加留意。廖老師研究主力為言論自由、平等權,對於外籍配偶權利的爭取也不遺餘力;劉老師主要研究重心則為隱私權的保護。董保城老師留學德國,對於憲法及行政法均有深入研究,同時也有豐富的公務行政經驗,因而常將實務及學理結合作為研究課題,此部分考生應留意。近年來,董老師關注於憲法中考試院的定位及應考試服公職權的內涵,請詳參其論著。

北大

有志準備台北大學法研所的同學,關於憲法一科,陳慈陽老師的見解,向來是重要學說,考生對於老師基本權核心理論以及環境法方面的相關見解,不可不留意。近年林超駿老師至台北大學任教後,也參與憲法命題,老師為留美學者,所以在準備憲法一科時,亦須特別留意林超駿老師的特殊見解。其餘的準備,除了閱讀相關書籍以外,可以旁聽憲法課作為補充。

東吳

而憲法的命題相較於行政法而言更是難以猜測,因為湯德宗老師、黃舒芃老師、林超駿老師、范文清老師、胡博硯老師都有在憲法這科命題過,所以想要賭文章題的讀者,可能會有很高風險。一來猜不重是誰出題,二來猜中誰題也不見得會出文章題(三位老師也沒有出文章題的習慣),所以還是建議從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條文出發,熟讀大法官釋字及憲法條文,並於熟悉基本權審查流程及權力分立體系外,對憲法訴訟、國家組織之各領域上輔以學說見解予以觀察和瞭解,是較為保險的作法,值得注意的是,於近年來的考題上,似乎也越來越注重學生於憲法概念理解上的全面性,而不局限於基本權利或權力分立的考題,例如監察院、地方自治等以往較為冷門的細部概念均曾於考題中出現,或可加以留意。

輔仁

輔大公法組雖然已不再將「公法爭訟」單獨列為一考科,但在命題內容上,仍然會以此為命題之內容,絕無所謂不考公法爭訟後就只以實體法為命題內容這一回事。故憲法訴訟、訴願、行政訴訟,乃至於公務員的救濟途徑等,考生仍應多加鑽研而不可偏廢。楊子慧老師之主要學術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及憲法訴訟法,憲法方面著重於「憲法訴訟法」上之議題及相關研究,出題方式常以「釋義」、「試申論之」方式為之,要求考生由大法官解釋歷來之發展脈絡答題,故考生在準備方向上,即應將歷來大法官解釋與新近解釋涉及憲法訴訟之相關爭議一併複習之,方為致勝之道,尤其是在聲請釋憲程序的種種爭議與要件之法理,考生更應熟讀之。於此領域內有諸多獨特見解與專有名詞,考生若初為學習,可參考老師所著專書《憲法訴訟》,但老師著作行文較為凝練艱澀,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去旁聽老師所開設之課程,始能完整了解。姚孟昌老師在校教授憲法、比較憲法、國際公法、法理學等,近年來開始參與研究所憲法命題工作,且多與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有關,隨著國考加考國際公法,考生宜對該領域多加注意,以免到時有被突襲之感。

東海

主要出題者為林騰鷂老師與蕭淑芬老師。林老師已從東海大學退休,但仍在校內持續教授憲法及行政法課程,其出題時常夾雜二科之概念,著重實務問題之發現與批判,且時常投稿社論,考生就時事部分應有所注意,盡量提出個人獨立思考與見解;蕭老師對於基本人權議題非常重視,課堂上時常一再強調,近年對於違憲審查問題亦有所研究,考生就此部分以及老師近期文章應有所瞭解。

中正
  • 【法研所】憲法於法研所主要準備方向為先建立基本概念,尤其是各該基本權之內涵,違憲審查的標準,以及五院之權力範圍劃分,另外由於吳信華老師向以實體法與程序法相互影響為出題方向,因此須準備憲法訴訟相關問題研究,可參考老師相關文章與書籍。另外,大法官會議解釋亦為準備之重點,盡量能夠在準備時清楚背誦解釋字號及其內容(例如平等權不可不提釋字第485號解釋),從這幾年的考古題來看,許多題目都是需要清楚掌握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內涵後,再從相類似的案例背景去做分析,因此最重要的拿分關鍵還是要將重要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弄熟,如此一來在面對憲法這科即可從容應對。最後,複習時則針對老師們的文章做重點整理,特別是其特殊見解或近年之研究方向。目前中正大學法研究公法組憲法通常出三題,幾乎都是由李仁淼,吳信華,和蕭文生老師各出一題。而改題上,吳老師和蕭老師給分比較嚴格,需要特別準備才可能拉開與其他考生的差距。
  • 【財法所】憲法一科則是財法所增設財稅法組而增考的科目,往年並無考古題,所以在準備上較難掌握出題脈絡,惟仍可透過本校大學部期中期末考題的蒐集,掌握老師的出題方向。而由於是財稅法組,財稅法組的兩位老師,對於稅法領域研究專精,故於憲法上若涉及到稅法的議題,須加以注意,另外近年來老師發表的文章,亦須嚴加注意,以免突襲。
成大

成大法研所公法組,主要考試的科目為憲法及行政法,兩科共占了80%的比重。公法組的考試,均為校內教授所出題,憲法科目的出題老師,以許育典老師為要,而蔡維音老師及陳怡凱老師亦有出題之可能。成大憲法之考題主要集中在憲法總論、基本原則及基本權違憲審查之部分,至於國家組織之部分,歷屆以來甚少出題。基本原則及違憲審查之部分僅須熟讀一般憲法之教科書即可,憲法總論之部分因許老師有獨特之見解,故應參酌老師之教科書,了解老師之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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