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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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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解釋
廣義來說,就業就是能工作、想工作而且有工作的人口,就業與
失業
合稱
勞動力
,相對而言,失業就是能工作、想工作但是沒工作的人口,因此不論是否有工作,只要是能工作且想工作的人口就屬於勞動力,更精確一點,就是符合法定年齡(15歲以上),在體力、智力與能力無虞下,有勞動意願的人口。
國際勞工組織(ILO)與世界各主要國家勞動力調查公布之就業者定義則為,即凡在調查資料標準週(每個月含15日那一週)內,年滿15歲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 從事有酬工作(不論時數多寡),或每週工作15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2. 有工作而未做之有酬工作者;3. 已受雇用領有報酬但因故未開始工作者,均視為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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