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資訊系統(MIS)/研究所

開放性創新與資訊科技的組織影響力
作者:James(黃浩哲)
發佈時間:20251103
前言:樂高公司的創新推展

在數位化與社群參與日益加深的時代,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成為企業獲取外部創意與市場洞察的重要策略,許多公司在導入顧客創意時,往往難以持續或規模化運作,Lego集團是少數能夠將顧客創意深度整合進核心產品開發的成功案例,透過創建Lego Ideas平台與BrickLink Designer Program(BDP),Lego不僅提升了創新速度與市場契合度,同時也維持顧客參與度以及品牌忠誠度。

Lego Ideas 平台 2008年Lego Ideas開啟群眾外包的測試計畫,並逐步發展成擁有超過280萬名成員的全球社群,透過Lego Ideas,用戶可在平台上提交新的創意產品提案,並透過社群投票決定哪些提案進入最終審查階段,若某創意在限定時間內獲得10,000票支持,即由Lego內部專家團隊審核決定其商品化可行性。這種做法明顯有別於傳統借助科技力量(如AI)進行早期提案篩選的邏輯,過往研究顯示,AI技術大多可以根據提案者的社群等級、描述完整程度、提案之品質與數量等指標,協助企業快速進行初步篩選不適合的提案;然而,Lego在推展創新產品的過程中發現,雖然AI可以提供快速、有效率的過濾機制,最終的暢銷產品卻往往依賴來自於社群的對市場敏感度的直覺,這一現象導致L決全力投入社群式的去中心化創新策略,同時也顯示了人類社群在創意選擇上的價值。

「第二次機會平台」:BrickLink Designer Program(BDP) 由於大部分獲得高票的提案不見得有辦法進入Lego的正式產品線,Lego於2019年決定收購BrickLink,並推出BDP作為「第二次機會」的商業化平台。該平台允許創作者透過群眾募資實現產品,只要在BrickLink上獲得至少3,000筆預購,就會進行限量生產(最多20000套產品),Lego為創作者提供設計軟體(BrickLink Studio)、品質檢驗,以及產品測試支援,但產品的行銷與推廣則由創作者自行負責,這種第二次機會的計畫不僅讓遺珠之憾的提案者有機會從作品中獲利,也間接擴大了Lego的產品生態系統。

Lego開放式創新成功要素 Lego的案例顯示當企業能同時兼顧社群參與、技術輔助與品牌控管,開放式創新能成為核心競爭力的一部分。作為其他企業借鏡的案例,Lego成功的關鍵在於建立持續的社群互動、提供多元的參與與獲利機會,並透過內外部協作提升創新品質。隨著AI、區塊鏈、數據分析等數位工具的成熟,企業可進一步強化創意甄選、智慧財產管理與社群信任機制,以實現更具韌性與創造力的開放式創新生態系。

  • 讓顧客挑出暢銷產品:社群在篩選具有市場潛力的創意方面,能夠補足內部團隊的專業判斷。
  • 妥善處理被拒絕產生的不滿:對被拒絕的創作者提供其他回饋的途徑,維持社群參與度與品牌忠誠度。
  • 與顧客共享利益:允許創作者從銷售中分潤,激發更多高品質的提案與投入。
數位創新的組織與管理
Developmental creativity(發展式創新) Disruptive creativity(破壞式創新)
資訊傳遞路徑:透明(Transparent)
群體架構:承接式(Bridging)
資訊傳遞路徑:隱密(Private)
群體架構:封閉式(Bonding)
發展式創新能力包含延伸與結合現有知識與觀念產生的創新 破壞式創新能力藉由拆解、破壞既有知識與觀念來產生對物件的全新看法
創新流程:
結合組織內既有A流程與B流程可能創造更好結果,或應用對某些目標的已知解決方案於未知的新目標上。
創新流程:
“是否需要重新審視某個議題”
“我們是否可以對某個概念產生其他見解

創新管理策略

  • 管理者思維:應選擇同時適合公開(Public)與私密(Private)領域的協同合作工具,管理階層人員需考量如何取用企業內私密群體(Private group)所產生的創新知識,並在不過度限制與創造監視壓力的清況下,盡可能支持此類團體並應嘗試結合多種不同種類的團體以創造更多元的創新可能。
  • 解決Not Invented Here心理:許多團體在接納外部創意時,會因內部成員的專業身份認同而遭遇阻力,也就是所謂的「Not Invented Here」心理,企業需消除這種內部創新思維偏見,才能確保開放性創新流程不被中斷。以Lego為例,Lego透過Lego Ideas與BrickLink將社群創意與內部設計團隊緊密整合,並保持對品牌品質、安全與設計複雜度的把關,成功消除了這種障礙,並設立專責團隊,分別負責社群經營與產品策略整合,確保外部創意能與內部優勢互補。
資訊科技對企業組織架構的影響

網路技術的興盛提高組織資訊和知識的獲取、存儲和創新的能力,顯著降低了企業交易和代理成本,透過新興資訊科技系統,企業也獲得了徹底改變組織的結構、文化、業務流程和整體策略的機會。然而這些資訊科技的進步利是否會真正大幅度影響企業架構仍然是資訊管理界的未解之謎,事實上,如果以不同理論角度分析資訊科技對企業組織的影響,往往也會得到完全不同的結論,以下以三種不同觀點分析此命題以顯示結論分歧的原因:

  1. 從經濟學觀點而言,資訊科技(IT)系統可被視為一種靈活的生產要素,意味著IT系統能有效替代傳統資本與勞動力,因此,隨著資訊系統推動自動化流程,企業在生產特定產品時所需的資本和人力需求會相應降低。根據交易成本理論,企業之所以會選擇擴大規模,是因為內部取得某些產品或服務的總成本低於直接從市場外部購買,新IT系統藉由降低市場參與成本(交易成本),使企業得以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獲取資源,這也解釋了企業即便縮減組織規模,仍有可能提升營收的現象。
  2. 從代理理論角度觀察,公司被視作自利個體間的契約樞紐,需要透過監督機制來確保各方行為符合組織利益,在此理論中,新IT系統則有助於降低代理成本,也就是在不增加額外負擔的情況下,促進人員和活動的協調,讓管理者能有效管理更多員工,因此依據此理論,資訊科技系統反而有助於促進企業規模的擴張
  3. 若進一步以另一個角度切入,根據組織扁平化理論,行為科學研究者認為IT系統能拓展資訊分享的範圍,強化基層員工權限(向下賦權),同時提升管理效率,促使組織結構趨於扁平化。後工業理論亦持相似立場,主張新興資訊技術將鼓勵專業人士自主管理、分散決策權,並推動形成具任務導向的臨時工作團隊,促進組織階層的扁平化發展。
題測
  1. 樂高(Lego)為成功將顧客創新納入核心業務的代表案例之一,透過「Lego Ideas」與「BrickLink Designer Program(BDP)」,全球使用者均可提交並投票選出新產品構想,達到一萬票的提案將由內部團隊審查此提案的產品可行性,Lego同時也發現人工智慧(AI)雖可協助初步篩選提案,但最終的熱門產品往往來自社群洞察與社會影響力。由於許多受歡迎的創意最終仍被拒絕,Lego 透過BrickLink平台提供創作者繼續參與創新活動的「第二次機會」計畫(BDP)來維繫粉絲忠誠度,讓創作者能夠群眾募資實體化自己的創意,並獲得收益,同時由 Lego 確保品質與品牌一致性。這種雙平台策略結合了社群創意、科技應用與企業專業,不僅推動創新與營收,也加強了顧客關係,並成功克服了傳統企業中的「非我所創」(Not Invented Here)思維。
    1. 說明何謂「非我所創」(Not Invented Here)心理?
    2. 試問在傳統創新提案系統中,AI早期篩選的角色為何,並論述Lego堅持讓社群擁有「第二次機會」的重要性何在?
    3. Lego的作法展現了群眾外包、社群參與、平台的高度整合策略,相較於封閉式創新,試問企業應如何評估的品牌一致性管控與去中心化創新之間的取捨?
      • 說明「Not Invented Here」的概念:企業傾向排斥外部創意或非內部開發的方案,認為只有自家研發的想法才可靠。
      • 舉例:如某公司拒用外部開源技術、社群創意,導致創新受限。
      • AI 篩選的角色:提高效率,從大量提案中過濾不切實際或重複內容;為內部人員節省時間,保留高潛力創意。
      • 「第二次機會」的重要性:維持社群參與動力與忠誠度,給予創作者實現夢想的途徑,形成良性創新循環,避免創意被一次性淘汰。
      • 封閉式創新優點:保證品牌形象、品質與法規一致性,確保決策快速、資源運用集中。
      • 開放式創新優點:激發更多創新、拓展市場潛力,增強社群歸屬感與參與度。
      • 取捨分析:以「雙平台策略」平衡兩者之間的歧異,使企業保有品質與品牌把關權,而創意由社群驅動,形成協作式創新生態。
  2. 開放式創新強調企業應透過外部合作、技術共享與知識流通來加速創新過程,這一模式與傳統強調保密與內部研發的封閉式創新形成強烈對比。然而,開放式創新在促進技術擴散與市場靈活性的同時,也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帶來潛在威脅,如何在鼓勵協作創新的同時維持創新成果的專屬權益,已成為企業與政策制定者的重要挑戰。試論開放式創新對智慧財產權所造成的主要威脅與挑戰,並分析企業在採行開放式創新時,應如何設計適當的智慧財產管理策略,以兼顧創新擴散與相關權益的保障。
    • 問題分析面:說明開放式創新的概念與核心原則(如知識流通、外部協作、技術共享),並指出開放式創新對智慧財產權的潛在衝擊:如專利外洩、研發成果歸屬不清、授權管理困難、競爭優勢流失等。
    • 舉例說明:可引用Chesbrough的開放式創新理論,討論「外部知識流入」與「內部知識流出」的雙向風險,實際案例則可探討「產學合作」中出現的知識產權爭議。
    • IP管理策略:可採取「選擇性開放」策略,針對不同階段或領域決定開放程度,並建立明確的智慧財產合約與授權機制(如合作協議),加強組織內部的知識治理與法務審查能力。
關鍵詞
開放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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